执业公证员
11+位涉及国家和地区
100+个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开展涉外公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司公通〔2023〕7号)要求,9月12日,吉林省公证协会会长李成焕一行到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公证处实地开展涉外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安徽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四级调研员李静,安徽省公证协会秘书长李智,合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王发鲍等人共同参与了检查工作。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我处前台接待大厅,功能室设置,听取了我处关于涉外公证业务办理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了公证处制度建设和质量管控等相关工作。随机抽取了我处2022年以来办理的涉外公证卷宗。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了现场反馈会,向我处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我处表态,将根据反馈,对标对表,补短板、锻长板,严格履行公证职责,不断提升办证能力。
2023年7月26日,深圳市公证协会副会长董亚川、秘书长王红一行来到我处进行考察交流。
客人们参观了我处的办证大厅,了解了多媒体信息叫号系统、远程办证系统以及不动产便民服务点的操作运行等。座谈会中汪主任从我处的成立、机构概况、队伍建设、业务拓展、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双方就公证现状、公证信息化建设经验、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举措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6月13日下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孙春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公证工作处一级调研员李清、中国公证协会业务部主任张雪松莅临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公证处调研指导工作。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孔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钱泽勇陪同调研。
我处汪宏政主任向孙春英一行汇报了合肥市庐州公证处的发展历程、业务种类、人员结构和业务拓展情况,并详细介绍了我处如何多措并举服务当事人,持续投入提升公证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探索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
进入六月,我们迎来了第11个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有效开展反诈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反诈意识,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金”“钱袋子”,保障居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处“守住钱袋子 · 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月活动正式开启。
那么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非法集资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如下:
1、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2、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与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3、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